最新信息已到,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话题。
十一月份的时候,范冰冰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了。这可以说是近年来对个人来说金额最高的补税要求了,而且因为牵涉到明星,所以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来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的拍摄过程中,实际获得了3000万元的片酬。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了税款,剩下的2000万元呢,她通过拆分合同的方式涉及了税务问题,其中个人所得税部分为618万元,营业税及附加税112万元,合计730万元。除此之外,还查出来范冰冰和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了2.48亿元的税款,这里面涉及未缴税款就有1.34亿元。你想想,这件事情在网上都已经讨论很久了,不过从范冰冰这个案子背后反映出来的税负公平问题以及征收制度的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好好思考一下。今天这个话题我觉得有几个观点可以和大家分享。报道里说:“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控制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涉及未缴税款1.34亿元。”也就是说,这少缴的2.48亿里面,除了1.34亿的涉及未缴税款,还有1.14亿的金额。那么所谓审定征收呢,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没有设立账簿、应该设立却没设立账簿或者账目混乱的企业。税务局对这些企业的收入额或者利润率,会采用“审定”的方式来认定。说白了就是不按照精确的流水统计,而是根据行业特性和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应税所得率”,然后对这些企业的收入进行折算,最后得出一个应纳税所得额。明星们因为没有什么太多的扣除项目,大部分都利用自然人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工作室,这样一来他们的收入就直接缴纳3%到35%的个人所得税了。不过,通过审定征收这种方式,明星们可以把税率降得非常低。相关信息显示,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业户,他们的应征税额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应征税额=审定收入总额×审定征收率。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那种吃饭抹零不给发票的街边小店。税务局总得让最差的小馆子也不至于因为交税而关门,所以一般这类小本生意的“征税线”都定得比较低。如果开发票的人多了,开票收入经常高于审定收入,那就要调高审定收入额了。但是呢,这个方法明显不适合那些片酬动不动就过亿的大明星们。明星减轻税负,主要还是通过第二种方式。在我们国家,实行审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换句话说,明星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计算所得税的税基,是通过“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这种方式来折算、审定的。那么折算的结果是什么呢?在应税所得率表里,娱乐业处于较高的一档,但也仅仅是20%到40%。现在各地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一般都按最低档来审定,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20%,简单来说,明星的收入通常只有五分之一会被用来计算应征税额。最新讨论显示,就算第二个变量“适用税率”采用最高的35%来计算,明星的实际税负也不过是:总收入×20%(折算比例)×35%(个人所得税率)=7%。沪ICP备10213822号-2互联网信息音信任事许可证: 网登网视备(沪)-1号 互联网宗教音信任事许可证:沪(2024)0000009 播送电视节目筑制筹办许可证:(沪)字第03952号。增值电信交易筹办许可证:沪B2-20210968 违法及不良音信举报电话?继续浏览有关 明星税务事件 的文章

欢迎关注,每日更新。
处理声明:本站转载仅作内容分享,请联系本站删除QQ1693663749。
爆料吃瓜屋-今日大瓜-全网热点 » 范冰冰逃税案核算:明星税负仅7%引思考
常见问题FAQ
- 平台推送大瓜的更新节奏稳定吗?
- 可以把有意思的爆料分享给身边朋友吃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