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已到,今天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最近有个网红维权案子挺有意思的,博主A在短视频平台发了条视频,立马就火了,点赞数高达157万。可没想到,另一位博主B站出来说这条视频“模仿”了他之前的内容。于是,B所在的MCN公司甲公司直接把A所在的乙公司告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甲公司坚持认为,被诉侵权视频和权益视频在主题设定、故事主线这些方面都特别相似。但被告乙公司反驳说,两边的剪辑手法、情节安排、配乐选择都不一样,而且人物设定、人物关系、对话这些都属于公共领域的表达,或者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属于“叙事套路”,所以不构成侵权。法院审理后指出,判断作品是否实质性相似,关键要看权利人主张的部分是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那种表达。在短视频创作里,分清“思想”和“表达”是核心问题。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只保护思想的具体表达。具体到这个案子,两个视频的核心思想都是“男生刚开始对女生掏心掏肺,后面就变得嫌弃、讨厌,最后感情彻底破裂”,这属于思想层面,不是表达层面,所以不算实质性比较的对象。而受保护的表达包括故事推进、镜头剪辑、配乐搭配、场景设计这些。虽然两个视频的某些情节有点像,但那些相似的情节要么是原创开头,要么是公有领域的素材,不能当作独创内容来保护;而且具体的情节内容、镜头转换、在视频里的位置和作用都不一样,所以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一审败诉后,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直接驳回,维持原判。这个案子现在已经生效了。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但作品里的每一样东西不一定都受保护。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线就在于:法律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本身。要是被诉作品和权利人作品实质性相似,那应该是表达方面相似。所以判断的时候,得先看看权利人主张的部分是不是受保护的表达。剧情类短视频虽然短、情节简单、流量属性强,但它的思想跟表达边界确实挺难划分的。一般来说,思想包括抽象的概念、主题、创意、手法、逻辑这些,比如“重生复仇”的剧情框架、“甜宠爱情”的情感模式、“悬疑反转”的叙事套路。而表达则是思想的具体呈现方式,包括角色设定、台词、场景设计、镜头语言、音乐、剪辑节奏等等。比如说主角重生后具体怎么一步步复仇,甜宠剧里男女主角的互动细节。像本案里“男生刚开始付出真心,后面嫌弃、仇恨,最后感情破裂”这种叙事套路,还是停在思想层面,不能直接拿来判定抄袭。只有当“叙事套路+具体情节”结合起来,情节的细节、前后衔接、逻辑编排展现出个性化的故事发展脉络和独创性的谋篇布局时,这样的表达才能受到保护。那怎么避免在短视频创作时踩坑呢?首先,要搞清楚公共领域和原创表达的区别——单纯用通用模板(比如“霸道总裁追妻”)风险比较小,但别复制具体的台词、人设细节(比如人物特有的口头禅或者标志性动作)。其次,改编的时候要做出实质性改动,如果借鉴别人的创意,建议通过重塑角色、重构情节、改变视觉风格来形成新的表达。最后,还可以借助技术手段,比如用特殊的运镜方法、原创配乐、特效设计,让表达更有独特性。今日案例提到,这类案例其实挺多的,大家创作的时候得多留个心眼。对了,热门分享里也经常有类似的纠纷,可以多参考参考。至于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它是省版权局指定的唯一作品注册机构,负责全省的作品注册。另外,它还做版权鉴定、纠纷调解、侵权评估、法律维权这些事。中心一直以创新、务实、专业的精神,给大家提供权威、优质、高效的服务。最新关注显示,现在创作者越来越重视版权保护了。继续浏览有关 网红抄袭 的文章 请小编喝杯咖啡吧!
网红维权败诉:法院不认短视频抄袭,思想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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